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后如何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其次,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再次,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最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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