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11年几年能出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审判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实际的刑满释放期限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倘若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展现了积极向上的态度,真诚地悔过自新,甚至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取重大立功表现,那么他们便有望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何种情形下,被减去的刑期都不得短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换句话说,至少需服刑5年零6个月方可获释。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减刑,以及减刑的具体程度,往往还需要参照观察罪犯在监狱内部的行为表现、思想改造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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