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内累犯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宣告缓刑期间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并不导致犯罪者构成累犯身份。
这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条款明确了累犯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前一次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处罚已经被依法执行完毕,或者得到了国家的赦免; 并且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再次触犯了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严重罪行。 然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原判刑罚并未完全执行完毕,因此并不满足累犯的构成要素。 但是,在此种情况下,缓刑将会被依法撤销,对于新犯的罪行将进行重新审判,同时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将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考虑,最终确定执行的具体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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