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政府行政或职位身份的人员,若其未经授权便进行公开或泄露各类公民的个人相关信息,则必将踩踏到法律底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种不可宽恕之罪名。
其次,根据相关国家规章制度的明文规定,如果此类人员恶意向他人贩售或擅自提供广大公民个人信息,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必须接受罚金的惩罚; 然而,若是情节极端恶劣者,刑期将会被延长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在职务进行或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所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若被用于出售或未经许可提供给其他人,则必将按照前面所述的规定从重处理。 最后,如果有人通过盗窃或任何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相应程度的处罚,这项工作主要是由邮政工作人员执行。 若是实施了前项规定中的行为,同时还获得了财产利益的话,他们将因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而被认定为犯罪并遭受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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