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是不是高于有期徒刑的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范畴之内。
缓刑作为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与具体的刑罚有所不同,并不包含于刑法所规定的主刑及附加刑之中,因此其实质上并未触犯法律,自然也就不属于刑罚,当然更加谈不上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了。 关于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中得到验证。 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刑罚的类型主要包括了主刑及附加刑两大类。 接着,在第三十三条中详述了主刑的具体分类,共计五个类别,分别为: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和死刑; 而在第三十四条中则列举了附加刑的几种常见形式,它们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 值得留意的是,附加刑同样可以单独适用于某些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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