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是否可以适用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累犯符合特定的减刑条件,那么他们将能够享受相应的减刑政策优惠。
具体而言,被判处于管束、禁锢、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士,在服刑期间若能严格遵循监狱律法,积极地投入到教育改造中,且能够展现出悔改之意,或者具备一定程度的立功表现,都可申请获得减刑; 而那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更应得到充分的减刑许可。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们,人民法院会基于其犯罪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决定是否对其实施减刑或者给予其一定程度的限制减刑。 在这种情况下,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囚徒,当他们的缓期执行期结束并经过司法程序被裁决减为无期徒刑之后,或者因其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时,他们所面临的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以及减刑幅度将会遵从更为严格的标准。 就累犯而言,其法律后果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他们应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其次,这些犯罪者无法像其他轻罪罪犯一样适用缓刑制度; 第三,他们也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 最后,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但是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来说,适用减刑的条件要比一般的罪犯更加苛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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