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管制,即是针对那些未实行关押而运用综合措施实施社会改造的犯罪人员,同时对他们的自由进行适度限制所采用的一种严厉刑事处罚方式。
管制具有明显的以下几点特性: 首先,它对犯罪行为人不采取关押措施,也并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其次,被判定接受管制刑罚的罪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在这个过程中,其自由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最后,那些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生路,同样可以像正常的公民那样参与工作,并且享有同等的报酬待遇。 那么,如何确定适用于管制刑罚的对象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对于犯罪性质较轻且危害不大,以及犯罪行为人自身的人身危险性相对来说较小的情况下,才可能考虑对其施加管制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管制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至两年不等,但如果涉及多重犯罪行为人,管制的期限则可适当延长至三年。 关于管制的刑期计算,应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起。 如若在判决执行之前,犯罪行为人已经处于羁押状态,则可将每一天的羁押时间折合为准予释放日期中的两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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