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的人都必须进入监狱服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者被判定接受刑罚时,通常他们需在设定的监狱中进行服刑,然而,若是具备暂缓监外执行的条件,比如患有重大疾病导致需要保外就医等原因,亦或是处在怀孕或正在哺乳期间的孕妇以及她们的婴儿,并且所获得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拘役,此时便能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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