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癌症的人可以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诊断患有癌症的人士在触犯法律之后应否面临牢狱之灾这一问题,其最终裁决取决于所判处刑罚的种类及程度。若该罪犯被判定为需服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有期徒刑度较轻的刑罚,且出于癌症晚期患者亟待进行保外就医治疗的考虑,合乎相关司法程序及实体条件者,则可以在得到适当授权后暂时推迟入狱服刑,改为实施监外执行的方式。反之,如罪犯被判处的刑罚为无期徒刑,则无法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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