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款多少算刑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持有信用卡的情况下,如果持卡人拖欠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0元人民币,而且发卡行已经就此进行过至少两次有效催促还款,然而时间已超过3个月仍然没有偿还欠款的话,这种行为将被视为符合刑法第196条所规定的“数量巨大”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此类状况,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额外罚款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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