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阁下遭遇了与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品质瑕疵的情况,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应对:首先,您应该立即与您所在地区的住房主管部门——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联系,该途径通常被视为最佳解决方案。其次,当房屋建筑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时,同时,您也有权利尝试通过联系国家质检总局寻求帮助。此外,为了更加公正客观地对房屋产品的品质加以评估,行政机关或者其代理机构有可能会委托第三方中立服务提供商(如监理公司或者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对产品质量进行技术性的评价和查证。当然,若品质问题上升到需要由法律来介入追究责任的层面上,包括赔偿等相关事务在内,您完全可以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一旦确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着品质不合格的现象,作为消费者的个体,您都享有合同解除的法定权力以及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在处理此类涉及房屋品质质量问题的过程当中,我们强烈推荐您咨询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律师团队,以确保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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