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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拘役是什么意思?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犯人被判处拘役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员短暂拘留,就近拘禁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的处罚。一般拘役针对的是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犯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的人,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是不适用的。拘役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最高不超过一年。
2、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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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