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怎么办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可以先跟主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联系,询问下案件的进展,若是因为法官个人原因导致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审限。 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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