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西南宁地区,对于骗取公众和私人财务的行为,其所涉及到的财务价值若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超过500000元的情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将被分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巨大或者伴有其他严重违法情形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也要受到罚金的处罚; 至于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行为,那么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也会面临罚金或财产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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