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金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西南宁地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欺诈公私财物且其价值超过人民币三千元的案件,将被视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这一立案标准的设立,旨在对各类犯罪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从而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基本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然而,若您遭遇的诈骗事件涉及的财物价值尚未达此标准,您有可能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置。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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