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立案前已还清一般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诈骗贷款的行为于立案之前已成功偿还所有欠款,则该人员所面临的量刑情况将受诸多因素影响,其中既包括了涉案的具体数额、引发的不良后果以及犯罪者本身的真诚悔过态度等等多元化的考量维度。
一般而言,倘若在立案之前便能还清全部欠款,且未对相关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其可能会获得较轻程度的刑事处罚。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可以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金融服务,从而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而对于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处以罚金。 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确切量刑标准仍然需要参考全案的整体情况,然后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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