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仅限于借款行为而并无书写借条的情况,那么这种未签署借条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罪。
然而,诈骗罪则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骗取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倘若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已经怀揣着不打算偿还债务的意图,并且通过欺诈手段来获取借款,例如虚构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行为,那么这便可能涉及到诈骗罪的范畴。
然而,如果仅仅是由于未书写借条,而借款人在主观上仍然具有还款的意愿,只不过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还款或者在还款方式上产生了分歧,那么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民事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