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占有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诈骗罪,对行为人实际控制财产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这种主观意图。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视为判断依据:在签署合同时,行为人并未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然而在收取了对方支付的款项或交付的货物之后,却未能积极采取措施来创造履行合同所需的条件; 在整个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行为人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事实,从而骗取了对方的财物,且在得手后肆意挥霍或者选择潜逃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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