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单位是否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位同样有可能触犯合同诈骗罪这一罪名。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宗旨,通过在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的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务资源,并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从法律角度看,单位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之一,如果其制定策略及运营主要环节的人员使用本单位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且犯罪过程中的不法所得最终落入了单位内部,那么无疑将构成犯罪实体——单位犯罪。 在实际司法操作中,要判定单位是否涉及到合同诈骗罪,必须全面分析单位的决策流程、犯罪动机以及犯罪所得的具体流向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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