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三人非法集资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192条之规定,如若涉案人数多至十三名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视为集资诈骗犯罪成立,那便应按照每个人在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应有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量刑判决。
倘若此类行为同时满足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务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实施的非法集资”这一认定标准,并且触及到的资金规模足以达到“数额较大”甚至更高的“数额巨大”标准,那么这些人便可能遭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具体而言,若这十三人所涉及的非法集资总额达到“数额较大”的门槛(通常情况下,该标准设定为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他们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而若是涉案金额更为庞大,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该标准设定为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法院将对相关单位施加罚金的处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是否存在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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