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准逮捕后可以监视居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之内,尽管有关部门未能批准将某些特定人物实施逮捕,然而仍然允许那些人接受监视居住的安排。
这种情况下,未能批准逮捕往往意味着这些犯罪嫌疑人并不满足逮捕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与此同时,监视居住则属于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专门针对那些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适用。 例如,当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时; 或是当犯罪嫌疑人正处于怀孕阶段或正在哺育自身婴儿的哺乳期内; 又或者是当犯罪嫌疑人是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 再者,如果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的需求,采用监视居住的方式可能会更加合适;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总而言之,即使在未能获得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只要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法定情形,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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