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实施者主要为公安机关。
在警方的调查期间,对于现行犯罪行为人或具有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员,若满足了特定的法律条件,则具备对其下发刑事拘留令的权力以及具体执行刑事拘留的职责。 至于检察院自行立案查办的案件,当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时,检察院亦有权利在必要时刻下达拘留令,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迅速制止犯罪行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销毁证据等。 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并且需要在24小时之内进行审讯,如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应立即予以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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