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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实施监视居所的具体情况包括下列主要几个方面:
首先,被监视者身体患有重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
其次,被监视者为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
再次,被监视者是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
第四,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采用监视居所措施更为恰当;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到,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则需采取监视居所措施。
监视居所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进行;
若无固定住所,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和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若在住所执行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然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不得在羁押场所或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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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3: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