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押在看守所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过现行法律制度之下,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的停留时间须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与限制。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在对已实施拘留措施的人员进行审慎评估之后,若认为其涉嫌严重罪行且有必要将其逮捕,则应在拘留生效之日起的三日内月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核准。 然而,若在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面临流窜犯、多次犯罪行为或结伙作案等重大疑点,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提请审查核准的期间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限可从一日至四日不等。 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涉及的情节较为复杂且羁押期满仍未能结案的案件,可以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延长,但最长亦仅能延长期限一个月的时间。 综上所述,看守所中的滞留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产生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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