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没人联系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际无人进行联系,您可积极主动与执行该监视居住行动的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取得联系,向其阐述情况并咨询接下来相应的处置策略。
通常情况下,监视居住的期限一旦经过就应立即取消对当事人的监控居住状态。 然而,如果根据案情需要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或进行审查起诉等相关事务,那么也有必要对原有强制性措施进行适度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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