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可以不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累犯者被批准逮捕的几率相对较低。
累犯这一事实显然反映了犯罪嫌疑分子具备较高的再次犯罪风险以及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可能性。 然而,在极少数特定状况下,若有充足的证据显示其不具有现实的危害性,或者存在诸如患有严重疾病等法律规定的不宜进行逮捕的情况,那么也有可能获得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此类情况实属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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