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被刑事拘留过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曾经遭受过刑拘之灾的个体时,我们必须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境遇往往错综复杂。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必定会被判定为罪犯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为了满足案件调查需求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 然而,倘若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涉案人员存在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很可能将面临被移送起诉和进行庭审的后果。 反之,若最终获取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涉案人员构成犯罪,或者根本无法证明其犯罪事实,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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