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刑事拘留还是批准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案件首先会启动刑事拘留程序,接着才是批准逮捕环节。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面对某些紧急状况时,为迅速有效地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手段之一。 而批准逮捕一环,系由检察机关依据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对涉嫌触犯刑法者进行深入审查后所作出的决策行为。 其中需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时限相对于其他司法程序较为短暂,通常不超过37天。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与取证工作; 若其中发现必要,则可根据案情要求对已被拘留对象提出逮捕请求,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批准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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