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15天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根据已掌握到的案件线索或具体事实,在开展侦破工作期间,如遇法定的紧急情况存在,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犯罪疑似者,依法设定临时剥夺其实体生命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行为称之为“刑事拘留”。
正常而言,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已经获取了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到某种罪行,同时也已经启动了相关的刑事侦查程序。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刑事拘留15天往往意味着该案件已经正式立案展开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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