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提前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处置流程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进行提前预约处理。
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情形: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但因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可能; 另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中的妇女,如她们采取取保候审则不致有造成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对于在法庭判决前已有羁押期限超过,然而案情依然未得处理完毕的情况,此类状况亦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实现。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认为自身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他们有权向有关的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法院提交相应的申请,以期申领到取保候审的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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