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法律层面属于司法程序之一。
当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期间,甄别出某些特定的紧迫性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者,依法实施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唯一一种强制手段,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刑事拘留”。 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必需步骤,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正常运作,避免犯罪嫌疑人刻意逃脱警方的侦缉、检察机关的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等各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