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才开庭审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中,从被告人受到刑事拘留直到最终进行法庭审理的期间并非恒定不变的,而是往往要耗费数个月之久。
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此后,可能会出现被批准逮捕、继续展开侦查、预审起诉等法律流程。 而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与整理情况等等因素都将对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对于那些相对较为简单的案件而言,可能仅需短短数月便可进入法庭审判阶段; 然而,对于那些复杂程度较高或者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案件,则可能需要耗时长达一年乃至更长时间才能达到相同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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