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府新区危险驾驶罪一般关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四川省成都市的天府新区,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嫌犯通常会被直接送入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监管。
而看守所,即为负责关押那些已经依照法律程序逮捕或者刑事拘留的有关嫌疑人员的专门机构。 至于那些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他们则需要在看守所内接受相应的刑罚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刑罚通常包括了拘役以及罚金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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