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前都要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处刑罚之前,并非必须先行实施刑事拘留这一司法程序。
尽管刑事拘留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之一,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也有可能会直接施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它替代性的处理方式。 究竟是否需要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主要取决于实际案件中的诸多细节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被告人所具有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等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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