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分几种方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分类,并无诸多类别逐一区分。
刑事拘留原指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行使直接至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之中,如遇法定紧急情形出现,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者,便会实施一种临时性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基础的强制措施。 此举主要着眼于防范犯罪嫌疑人进行持续性犯罪行为、逃避司法追责以及销毁关键证据等事件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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