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程序要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时,其拘押期通常不得超过14日。
若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以多人形式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最多亦不得超出37日之久。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会进行全面且深入的侦查工作,若发现有足够的犯罪证据证实嫌疑人的罪行,他们将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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