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刑事拘留是咋回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警方实施刑事拘留须为强制性的手段瞬间。
当警方察觉到某人为犯罪分子嫌疑以及案情状况紧迫之时,可能会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从常理上说,这常常是由于已经获取了可靠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从而出于后续深入调查案件状况、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或者干扰侦破过程等方面考虑而采取的策略。 当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将遵照明确的期限展开调查工作。 若获得充分的证据支持,便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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