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就判刑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满三十七日并不意味着必然面临定罪惩罚。
刑事拘留乃一项必要的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顺利展开与执行。 在此期限内,公安机构将依法对相关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且若确证充分,将按规定向上诉检察院提交申请予以批捕。 即便获悉批捕指令并非难事,后续仍需经历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规进行公正审判等诸多环节,而最终对涉案人员是否判处刑罚及判刑的具体方案,则全然依据于案件所呈现出的各种证据以及法律之适用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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