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途时间是否计入刑事拘留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拘留期间的计算通常并不包括路途中可能耗费的时间。
刑事拘留系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相关且具有法定紧急状况的案件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涉嫌人员强行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受案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者在拘留期满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形,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刑事拘留的期限自被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路途中的时间则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此举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侦查工作的依法合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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