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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人知道他拘留多少天吗有案底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实施于犯罪嫌疑人身上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手段,彼等人往往在最初阶段对自己将面临的拘留时长懵然无知。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设定为3天,然而,在特殊情形下,拘留时间可延长1至4天。
对于那些流窜或多次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与他人组成团伙共同进行犯罪活动并且情节恶劣者而言,拘留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日。
关于是否产生案底之问题,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司法程序本身并不会留下案底记录,但是,若经后续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的话,那么便会留下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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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