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日怎么算时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时间段包含在公安机关向其公布开始执行刑事拘留之日及满72小时之后为止,这被视为三日的法定周期。
需要格外强调的是,此间的起始时刻与日期并不计入拘留期限之内。 例如,假设在某日的下午2点钟,公安机关正式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那么从宣布的那一刻起直至当天的24点整,仅能被视为1个小时的拘留时间,而次日才能被认定为拘留的第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及其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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