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缓刑期间被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期间再遭刑事拘留的天数,需视具体案情及侦查所需而定。
一般而言,刑事拘留之期最长达37天。 若缓刑期间再度涉及刑事违法之事且情节颇为严重者,新罪名若得到确认,则缓刑需予以撤销,新罪与原罪将合并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如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之人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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