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是有案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实刑事拘留不代表肯定有案底。
刑事拘留就是公安局和检察院这些部门,在他们直接处理案件的时候,如果碰到必须要紧急处理的事情,比如已经犯事儿了或有重大嫌疑的人,他们就可以暂时把这个人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住。 如果这个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审批起诉、开庭审理等等法定的流程,最后被法院判了有罪,那他才算是真的留了案底。 但是如果这个案件被撤了或者不起诉也或者这个人最后被判了无罪的话,那么他就啥事儿没有,没留下什么案底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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