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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批捕之前算刑期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在司法程序中被批准逮捕前的那段时间并不计入罪犯的服刑期限之内。
然而,如果嫌疑人被指派于特定住处接受监视和监管,那么在此期间的两日将等同于其以后的一天服刑期限。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应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此前因判定罪名产生的拘留以及对嫌疑人的逮捕等情况,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正式的刑罚执行阶段。
因此,司法实践中只有在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刑罚之时,拘留或逮捕所占用的时间才能相应地折算为刑期。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及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关于刑期如何计算仍可能存在着细微差别,这方面的细节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来明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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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