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在逃就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拘在逃并非刑事拘留的另一种表述方式。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仅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特定司法主体,针对已经掌握了足够证据并正式立案处理的案件,在侦查环节中,由于面临某些法定的紧急状况,而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刑拘在逃则特指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之后,为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追捕,始终未能到案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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