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糖尿病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糖尿病本身并非抵消刑事拘留这一法定前提的先行因素。
刑事拘留乃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掌控之案件,于侦查过程中所遭遇的特定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患上糖尿病,然病情趋向平稳并未对其自身接收刑事调查与处置产生实质性障碍,且其罪行符合刑事拘留的必备指标,则仍有可能遭受刑事拘留。 然而,在实践操作层面,执法机构或许会依据嫌疑人的健康状况,在羁押期间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照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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