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协商赔偿会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是否能够获释这一问题,实际上并非仅仅与双方商议赔偿有关。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所采取的,旨在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未构成犯罪,或者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经由侦查机关严格审查后,应依法将其释放。 然而,倘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即便尚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亦无法据此获得释放,相反,将依照法定程序展开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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