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逮捕了判刑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受到刑事拘留并随后获得批准逮捕之后,那么其所面临的判刑期限则具有显著的不确定性,这需要结合其特定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考量。
具体而言,量刑的时间长度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 通常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经过五年后将不再予以追究;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经过十年后也将不再予以追究;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经过十五年后同样将不再予以追究;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罪犯,在经过二十年后将不再予以追究。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罪犯进行追诉的话,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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