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逮捕通知书可以继续扣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逮捕通知书的情况下,通常不得擅自延长人身扣押时间。
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扣押必须具备正当的手续与足额的根据。 然而在某些极端而紧迫的情况下,如立即察觉到犯罪行为的发生或者涉及重要嫌疑人等,在短期内难以获取并开具逮捕通知书的情形之下,可以先行采取必要的人身扣押措施。 在此之后,必须尽快补充完备相关的手续文件。 若非如此,将可能面临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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