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一般由看守所负责实施。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程中,遇到了特定的紧急事件且当事人具备现行违法或重大作案嫌疑人的实质特征时,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明文件。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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